发布时间:2025-09-09 13:28:28
(谘寻 † \/ : gymxdh)
“延误 1 天赔 10% 合同款” 的工期红线,在京施工三维动画项目中明显不合理,需从行业规律、风险平衡、赔偿比例三方面综合考量:
首先,违背施工三维动画的制作周期特性。此类项目需多轮审核:基础建模(7-10 天)后需施工方确认结构准确性,动画初剪(5-8 天)后需核对施工流程逻辑,后期渲染(3-5 天)前需确认材质细节,每环节均可能因施工方反馈延迟(如 3-5 天未确认修改意见)导致工期顺延。我们若按 “1 天 10%” 赔偿,假设 10 万元合同,延误 3 天即需赔 3 万元,远超项目利润(行业常规利润率 15%-20%),违背 “赔偿与实际损失匹配” 原则。
其次,超出行业违约赔偿常规范围。北京动画行业通用条款中,工期延误赔偿多为 “0.5%-2%/ 天”,且设有赔偿上限(通常不超合同总额 10%-15%)。例如某施工动画项目(合同 20 万),约定 “延误 1 天赔 1%(2000 元),累计不超 3 万”,既约束制作方,也避免过度惩罚。而 “10%/ 天” 的比例,是常规标准的 5-20 倍,属于 “显失公平” 的格式条款,若产生纠纷,法院可能判定该条款无效。
最后,未考虑不可控风险的责任划分。施工三维动画常需施工方提供 CAD 图纸、工艺参数等资料,若资料延迟交付(如施工方 7 天未提供关键数据),或中途变更需求(如调整施工步骤动画),责任本在甲方。但 “1 天 10%” 的红线未区分责任方,将所有风险转嫁给制作方,不符合公平原则。合理条款应约定 “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误,工期顺延,不计算违约金”,并明确双方的资料提供时限(如甲方需 3 天内反馈修改意见)。